“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当我们还没有从连锁经营、集团化、超级卖场的热闹中缓过神来,那一点点宝贵的注意力又被出版业转制事件所牵引。前些年,信息产业的概念盈利模式尽管炒出了厚厚的泡沫,但也用这形而上的东西圈下了不少的钱财。同属于信息产业,耳濡目染之中,出版界到底还是长了不少生意经。教辅读物称“王”称“霸”,英语图书装“疯”卖“傻”,经管书又有了“二字”真经,不知是阅读者的浮躁,还是出版者的近利急功。这几年出版业转制呼声高涨,出秀的事也不在少,可称得上是捷报频传。这里集团化了,一不小心,那里也搞起了集团;你转名为公司,我也叫企业化管理,反正也没有一个什么标准去判别谁是谁不是。有人就此评说道:“改制前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改制后是企业单位、事业管理”。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令人忍俊不禁。
切一刀,还是一刀切?
企业制度因市场环境而异,依自身体质而不同,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模式,同一体制下既有病树,也有春柳,推而广之不见得就能收到成效。
出版企业作为一种信息产业组织,其生产过程有两个阶段的明显划分。第一阶段是内容的生产,这是出版的本质;第二阶段则是物质载体的生产。出版产业链因了意识形态的缘故,各环节在开放进程上就大不一样。印刷及出版物资供应作用对象是出版物物理载体,具有相对独立的行业特征,因此最早转制为企业推向市场。但是,旧有管理体制造就了出版系统内的印刷及出版物资企业仍然可以过着衣食少忧的时光,尽管免不了到市场上找食,但有个好婆婆自然不会胳臂肘往外拐,基本口粮还是能够确保。分销行业的作用对象是出版物产品,不直接作用于内容生产,但它影响信息产品的传播范围和效果,因此就有了一点意识形态方面的要求和特征。但是分销毕竟只是一个“管道”,是出版的下游,“管道”太少、太窄、不通畅、没有活力,意识形态所要求的社会效益同样难以达到。从1986年倡导“一主三多一少”的图书市场新格局以来,出版物分销行业就处在分步放开之中,到2006年将不再会有什么限制了。尽管市场形势是如此的凶险,国有新华书店却大多还是以不变应万变,最多花些心思做点纸上文章,恐怕归因起来还是教材“制度性利润”惹的祸。
而出版环节几十年来都是大谈自己的特殊性,是怎么样的不一般。在这个特殊性的旗帜下,不仅有绅士的派头、淑女的风范,还有商人的利益,这么好的命为什么要去革?新闻出版总署提出把公益出版事业单位和经营性出版企业分开管理,但各地的集团化还是一古脑的混在一起;出版企业照旧只生没有死,长命百岁,其他资本又不允许进入,不嫁也不能娶,如此这般,不知道出版转制能转成什么样子。
出版业总在出版组织的内部制度安排上打转转,恐怕也只能搞出“企业单位、事业管理”这种东西来。试点是中国的特色,摸着石头过河,有了经验再推广,但你要我试点,改革的动机不是自己生发,便多半是上有压力,下无动力。现代企业制度和国企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已经很明确,时间也是一种资源,是否真有试点的必要?再者,企业制度因市场环境而异,依自身体质而不同,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模式,同一体制下既有病树,也有春柳,推而广之不见得就能收到成效。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既然说